医患纠纷 调解员两边“灭火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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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3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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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南平“6·21”医患冲突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的第二天,漳州的一起医患纠纷悄然地平息了。
近日,本报独家报道我省将实施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。消息见报后,不少患者致电 本报,希望了解我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什么时候启动,如何调解,是否有效。 近日,记者奔赴我省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试点城市漳州,通过多方采访,为您描摹我省医患纠纷调解新解法的真实图景。
调解员帮医患言和
2009年4月20日,一名安徽亳州在漳州的打工者冀解放咯血,入住漳州一家大医院。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,该患者于6月16日上午抢救无效死亡。患者家属认为院方有过错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医患双方一直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,死者家属多次围堵医生。医务科长赶到现场“灭火”,把家属请到调解室调解。6月18日,在医院建议下,患者向漳州芗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。调解员赖水顺接手调解。赖水顺回忆说,他从患方老家村委搬来村干部当“救兵”,一起说服患者,理性调解。另一方面,他给院方“施加压力”,让院方拿出诊疗过程无过错的证据。经过几次调解,6月22日,双方达成协议,到芗城区人民调委会签订了《人民调解协议书》。医院同意免收5月5日至6月16日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,并一次支付补偿金。患方同意放弃追究医院的责任。以上医患纠纷是漳州成功调解83起医疗纠纷中的一起。
如何取信于民?
如今,在漳州,医患纠纷发生后,患者可直接到医院的调解室反映问题,调解室一般拥有五类调解员:医院人员、司法局调解员、其他医院专家、律师、街道调解员。
若协商不成,患者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。调委会设在司法局下,调解员由司法局工作人员、退休法官组成,跟卫生部门没有“瓜葛”。
漳州市卫生局局长李华说,利用独立的第三方来调解,就不会出现“兄弟鉴定兄弟的行为”。
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,全省将推广漳州医患纠纷调解模式,各县(市、区)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,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调解室。调委会的经费将由财政保证。
专业性如何保证?
对于不少调解员懂法律却不懂医学专业的问题,漳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陈臻说,卫生局抽调医疗领域专业人员成立了医学专家库,当调解员的“参谋”。调解过程中一旦需要有关帮助,调解员可从库中咨询专家。
赖水顺告诉记者,这两年,他都在自学医学知识,碰到不懂的问题会上网查资料,也会请教一些医生朋友帮助自己判断,并不仅仅从法律、情感层面进行调解。(海峡都市报记者 章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