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敲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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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4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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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一次医疗事故鉴定到底要收多少钱?2月26日,记者从市物价局得到最新消息,我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做了新的调整,目前最新文件刚刚下达,收费标准敲定为:省级鉴定每例3200元,市级鉴定每例2800元。
2月12日,市物价局和财政局根据省2006年12月19日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联合下发通知,明确了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,按照补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直接费用,并兼顾患者承受能力的原则,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收费标准确定为:省级鉴定每例3200元,市级鉴定每例2800元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用于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的会务、调查取证、专家劳务等支出。经医学会鉴定,属于医疗事故的,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。不属于医疗事故的,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方支付。
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《收费许可证》变更手续,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。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收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同级国库,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。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,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,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,自觉接受价格、财政、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该收费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为3年。